
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告(2026年第2号)公布7件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行使民事检察调查核实权典型案例。其中,榕城区人民检察院《罗某某等1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民事支持起诉案》入选。
罗某某等16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
民事支持起诉案
【关键词】
支持起诉 劳动者权益保护 一体履职 调查核实
【基本案情】
2021年初至2022年1月期间,万某雇佣罗某某等农民工到工地做外墙钢管架工程,工程完工后没有支付工资。2022年9月,罗某某等农民工到劳动主管部门投诉,在该部门介入之后,万某仍没有在规定期间进行整改。罗某某等农民工向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,维护其合法权益。
【办理结果】
榕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榕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后,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,推动快速办理该案,力求帮助农民工尽快实现债权。庭审后办案检察官和法官一同,多次与当事人及律师进行沟通,陆续促成万某与多名工人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薪资,尽最大努力妥善解决农民工的烦“薪”事。最终在法检的共同推动下,罗某某等人与万某达成和解协议,追回欠薪并依法撤回民事起诉。
【典型意义】
及时启动民事案件调查核实权,助力保护特殊群体工合法权益。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因为诉讼能力欠缺,证据意识不足等原因,在与用工者形成劳务关系时,一般为口头协商,欠缺书面劳务合同,往往导致其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处于弱势地位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支持起诉职能,及时启动民事案件调查核实权,协助当事人收集固定转移财产证据,认定欠薪事实,为农民工群体起诉维权提供帮助,使其通过诉讼程序维护合法权益,更好地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。
来源:广东检察、榕城检察
公告原文:http://www.gd.jcy.gov.cn/tzgg/jcgg/202603/t20260316_7625595.shtml?sessionid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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